厦门总局核名-总局核名基本简介一、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: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(一)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具体示例: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(二)企业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具体示例:泛亚环保(中国)有限公司(三)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组织形式具体示例:中国西格玛有限公司(四)企业字号+组织形式二、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(包括自治区、直辖市)或者市(包括州)或者县(包括市辖区)行政区划名称。三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,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:(一)全国性公司;(二)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;(三)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;(四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;(五)历史悠久、字号驰名的企业;(六)外商投资企业。
【如果您还没有关注“公司名称”手机网站】